“安得广厦千万间,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。”杜甫这句诗,在中国传诵千年。安居,迄今仍是老百姓一辈子的大事。
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的“筒子楼”、单位分房,到上世纪末的“分房末班车”,再到如今的商品房,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大潮,我国住房制度的改革不仅改变了城市面貌,也改变了人居环境和住房观念。
1994年7月18日,《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》(简称《决定》),开启了城镇住房商品化的大门,旨在稳步推进公有住房的出售,逐步完成住房私有化的进程。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,居民收入差距逐渐拉大,1994年的《决定》明确提出,要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供给对象、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。
随后,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安居工程的实施方案。决定从1995年开始,新增安居工程建筑面积1.5亿平方米,用5年左右的时间完成,具有保障性住房性质的安居工程也就此展开了。安居工程的核心是以成本价向中低收入者售房,并优先出售给无房户、危房户和住房困难户,不售给高收入家庭,不搞无偿分配或低价抛售。
对于做好安居工程实施工作,原国家建设部专门下发通知,要求安居工程的住宅建设既不能搞高标准豪华住宅,也不能建成简易楼。应遵循节地、节能和统一规划、合理布局、因地制宜、综合开发、配套建设的原则,精心规划、精心设计、精心施工、精心管理。要积极推广原建设部住宅小区试点的经验,努力提高住宅的建设质量和使用功能,为居民提供方便、安全、优美的居住环境,达到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、环境效益的统一。
1995年1月7日,原国家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司长宋春华来开封市视察安居工程建设,认为开封已符合国家优先考虑安居工程贷款的条件。
当年3月,国家安居工程(河南省)试点城市目标责任书签字仪式暨新闻发布会在郑州举行。开封开发建设的国家安居工程住宅区为金康苑、安康村、东安园三个小区,建设规模17万平方米、总投资1.25亿元,其中国家贷款0.5亿元、开封自筹0.75亿元。
当年4月,全市房改工作会议召开。会议要求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,积极推行租金改革,稳步出售公有住房,加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。
当年11月,开封市10万平方米首批安居工程住房开始出售。12月,开封市首批安居工程住房交钥匙仪式举行。省、市领导向近百户中低收入家庭交付住房钥匙。
1995年到1997年,国家安居工程先后在88个城市实施,既推动了房改,又解决了部分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,同时带动了经济发展和房地产业结构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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